恭喜以下得獎者,我們將於2/7-2/14陸續寄發得獎通知信。 若您2/14尚未收到得獎通知信,歡迎來信台灣開放民主守望協會信箱詢問[email 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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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台灣開放民主守望協會保證所有個人資料不外流、不做其它任何用途。
二、台灣開放民主守望協會保有取消、終止、或修改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,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台灣開放民主守望協會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。
三、依中華民國稅捐法規定,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且所得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壹仟元以上時,台灣開放民主守望協會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獎者,中獎者須提供中文姓名全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及戶籍地址。中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),不論得獎獎項價值,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%機會中獎稅金,始可領獎,且台灣開放民主守望協會須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。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,依修正後規定辦理。
四、中獎者須於接獲中獎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領獎,逾期、留存資料不完整或錯誤,致無法聯絡中獎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;若所得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壹仟元以上時,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,亦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五、活動禮品不得要求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,且必須以得獎信箱回覆寄送資訊,不接受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